重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
位置:首页 > 重庆 > 指南 时间:2022-09-04
【导语】:根据通知要求,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 月2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重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 根据通知要求,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 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 温馨提示 中心城区以外住房不纳入套数核查范围 在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其在中心城区以外的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 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只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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